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行企业家朋友们及广大资讯媒体的朋友:
大家上午好。
首先非常感谢各位领导对我们发起的“中国地板专利联盟”的支持,以及对我们联盟的指导和帮助。燕加隆此次在德国汉堡取得的胜诉,值得我们庆贺。无独有偶,德威与西班牙弗奥斯集团的专利诉争,也获得了最终胜诉。在这里,请允许我代表德威企业,对本次国际专利之争做一个全面的报告,分享我们本次应对专利纠纷的成果和心得。
西班牙弗奥斯集团在全球现有三个公司,一个在西班牙,一个在美国,一个在中国上海。是一个以木材及木制品为主的跨国公司。
弗奥斯集团在国际上注册了多项地板专利,其中,在中国的两项主要专利分别 “边缘下沉”专利和“同步压纹”专利。其中“边缘下沉”专利在1999年进行了申请,而在2007年获得授权。从这个现象来看,中国地板行业在“337”锁扣案件的败诉,是一个信号,引起了国际各界对中国地板行业的关注,弗奥斯公司是其中的一个,它认为经过337案件后,中国地板企业对抗国际专利的信心大大降低,是在中国进行专利围剿的最佳时机。
2007年8月,弗奥斯公司以“同步压纹”专利侵权为由,将杭州升佳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百居易地板制造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并要求巨额赔偿。由于杭州升佳集团应诉经验不足,在在上海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败诉,形势非常危急。弗奥斯的“同步压纹”专利是目前强化地板的常用技术,尤其是近几年非常流行的强化仿古产品,都应用了这种技术,在中国的覆盖面较广,一旦杭州升佳集团败诉,形成判例,将波及国内数千家地板企业,届时,中国地板行业将面临数以亿计的专利费流失,这对于刚刚经受过337事件打击的中国企业来说,无疑是一次新的灾难。
这种情况下,要扭转这种局面,将面临诸多困难,一方面,弗奥斯聘请了中国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代理其专利业务,高筑法律防线。另一方面,弗奥斯与国内最大的地板企业圣象集团等签署了专利授权合作协议,意图通过拉拢一些国内的优秀企业来给中国地板行业施加压力,减少对抗。
于此同时,弗奥斯公司了解到德威的NCD专利在国内影响力较大,于2007前后多次欲以数千万元价收购德威NCD专利,并邀请德威加入其利益阵营。在诱惑面前,德威坚守民族利益原则,拒绝了弗奥斯的合作方案。
杭州升佳一审败诉,引起了行业的高度重视,由于德威木业拥有丰富的专利维权经验,应行业和各省地板协会的请求,德威木业介入并支援升佳集团。通过对案件的认真分析和文件检索,德威木业找到了能说明弗奥斯“同步压纹”专利无效的关键证据,通过德威提供的有力帮助,杭州升佳集团向中国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请该专利无效获得成功,最终上海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弗奥斯公司的诉讼请求,升佳集团由此反败为胜。
弗奥斯集团的“同步压纹”专利被无效后,继续使用其“边缘下沉”专利向国内企业所要专利费,引起了国内地板企业的反感与一致反对。为了防止弗奥斯专利再次给中国地板产业造成威胁,2008年,德威向弗奥斯公司主动宣战,提出其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审理中,使用的主要证据材料是美国ARMSTRONG公司一份发明专利作为对比文件。在无效审查过程中,因为弗奥斯专利的技术方案超出了原始申请文本记载范围及未克服权利要求中存在的不清楚缺陷,同时,与美国ARMSTRONG公司专利中所描述的技术方案基本一致,因此,专利复审委员会裁定其专利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该专利全部无效。其后,弗奥斯公司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向北京高院提出了行政诉讼,申请复议。2009年9月2日,高级人民法院于维持复审委的决定,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弗奥斯公司专利被彻底无效。
至此,西班牙弗奥斯公司与德威展开的为期三年的专利诉争全部告终,弗奥斯在中国的专利全部被德威挫败,其预谋在中国的巨额专利收益化为泡影。这次国内企业应对外来知识产权壁垒的一次胜利,有效地避免了行业为此支付巨额的专利费,为我国避免了资产流失。
当然,在我们取得胜利成果的同时,也不能放松对国际专利的警惕。德威专利法务部监测结果显示,除了我们已知的Unilin锁扣专利、弗奥斯“同步压纹”和“边缘下沉”专利以外,还有一部分潜在威胁性的专利没有完全浮出水面,如瑞典瓦林格(Valinge)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佩尔戈(PERGO)欧洲股份公司等几家国际地板巨头持有的几项地板专利。
那么,如何面对越来越复杂的国际知识产权竞争和潜在危机,应如何破局?。是我们每一个企业都必须面临的问题。由于德威经历了多年维权,总结出一些心得供大家分享:
一是要充分认识国外专利保护的常用手段:
国外的知识产权保护有着成熟的盈利模式,在产业初期,他们默许或鼓励消费者及下游生产厂商免费使用有关技术;等消费市场一旦形成,生产厂商也投入了大量的厂房、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这些专利持有者就会跳出来征收专利使用费,要价往往不菲。现在出口到美国和加拿大的锁扣地板,每销售1平米就必须向UNILIN公司支付0.65美元的专利费,大概占到出口利润的40~50%以上,这对于大多数中国地板企业而言,已毫无利润可言,大量的利润都被专利持有者和品牌厂商拿走了。
对于国外专利保护,还有一股力量不可忽视,就是所谓的“专利池”。如:DVD产业的6C联盟、3C联盟等,由某个机构把专利持有者联合起来,系统地采用专业手段对付专利使用者。2007年10月,弗奥斯集团和Unilin之间签署了一项新的交叉许可协议,这标志着欧洲地板巨头们在专利上的合作,形成专利池。由于专利池往往集合了多项相关专利,被诉企业即使想应诉,很难有精力逐一研究,往往被迫接纳专利池公司的一揽子价格。
了解了国外专利保护常用手段,企业应如何对面?
一方面:要练好内功,积极发展自己的技术力量,这是根本性的解决方法。有了自己的核心专利,在知识产权竞争中的主动权、话语权就会大大提高。国内同行中,也有不少企业做出了表率:如深圳燕加隆集团、杭州升佳集团等。从我们德威自身来说,在这十几年的发展历程中,尽管没有把规模做的很大,但在创新方面有“六个第一”,不仅发展了企业,也推动了行业。德威原创的NCD专利,受到了国内和国际上的尊重,包括世界最大的地板制造商德国柯诺集团,于2006年与德威互换知识产权,并向德威缴纳500万元专利使用费。这些,都是不断创新所带来的成果。
另一方面,就是要形成“专利联盟”。把地板行业拥有核心专利的企业联合起来,设立行业创新基金,搭建发明专利创新平台,相互尊重知识产权,构建专利池,发挥专利联盟的优势,共同应对外来的专利壁垒对国内行业的影响
因此,面对地板行业当前的国际国内形势,我们国内企业除了专注于生产外,还应当重视研究国际规则,重视产业联盟的力量,这样在国际竞争中,才能处于有利的地位。
我代表江苏德威木业有限公司,在各界领导和企业家朋友的支持下,倡议:成立“中国地板产业专利联盟”,众志成城,共同推动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