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木地板行业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被国内外的业内人士公认为“三大国”即,地板生产大国、地板出口大国、木材进口大国。
木地板生产大国
木地板自1999年有统计以来平均按10%-15%增长由1999年总产销量6780万㎡,增速到2010年总产量为3亿9千多万㎡。
木材进口大国
30年的改革开放政策促使国民经济快速稳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木制品的需求不断增长,但是我国的木材供应依然不能满足国内需要,因此,我国木材40%是依赖进口,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进口木材与锯材达5523.7万m?
木地板出口大国
据不完全统计自2002年以来每年按15%增长率增长其中在2006年与2007年中国进入国际市场的高峰期,约达50万吨木地板,2008年虽遭美国的金融风暴波及出口量有所下滑,但2010年又逐渐趋稳,出口木地板已达43.2万吨比2009年上升13.03%。
从上可见我国木地板业在2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地板已达到惊人的规模和水平出口已有10余年的历史,在出口的国际市场中是美国和欧洲市场为主,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的地板出口量已占据近20%的国际市场份额。为此,在有速发展的同时,中国地板业也面临着国际化的知识产权、市场等层面的竞争以及各国的贸易壁垒,同时还须应对国际法和地区法的约束,这些问题迫使我们企业在产品出口时不得不做出正确思考和应对。
一、中国在国际市场中遭遇的国际贸易摩擦
1、技术壁垒——知识产权
2005年7月1日总部位于欧洲的Unilin国际集团公司下属两家企业UnilinBeheerUnilinFlooring和爱尔兰工业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诉讼,以违反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规定为由,指控美国国内和国外共计30家企业(其中中国企业18家)生产和销售企业采用锁扣专利技术,要求ITC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立即发起针对相关专利的337立案调查。
该案地板企业经过三年漫长而昂贵的经费进行应诉,于2007年1月1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推翻了所有初裁结果,最终裁定,38家全球被诉企业在美国销售的地板专利侵权成立,包括中国18家地板企业(除燕加隆外)均以失败告终。在此同时,ITC还签发普遍排除令,美国海关随后将根据该令要求限制相关产量的进口,终裁令发出,中国地板企业将不能再向美国违规出口任何锁扣地板,对已输入美国和库存的产品将依据ITC的禁止令缴纳保证金,如果在美国市场销售必须向Unilin公司支付专利费,致使目前中国地板企业每年将向其支付昂贵的美元专利费。
2、贸易壁垒
反侵销
各国借口中国非市场经济体系遏制中国地板输入该国,实现保护本国产业,自中国进入WTO以来曾遭多个反侵销。
⑴2008年7月30日土耳其外贸署发布26952-2008/24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复合木地板做出反侵销终裁,公告指出,自中国进口的涉案产品构成倾销并因此造成土耳其国内产业损害且倾销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土耳其外贸决定自公告之日起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应诉企业的反侵销税率为每平方米$1.60元,其它中国公司的反侵销税率为每平方米$2.4元。
⑵2009年5月28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复合地板做出反补贴的中复审裁决。
⑶2010年10月21日美国硬木地板商联盟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指控我国169家多层实木复合地板企业对美国地板行业造成产业损害,并提出倾销幅度达242.2%要求对中国实木复合地板产品启动“反补贴、反侵销“调查。这次调查无论是否被列入169家企业名单之内,只要在2010年4月1日——9月30日,对美国出口了多层实木复合地板的企业都被列为倾销被调查对象。
2010年12月3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公布了中国输“美”的多层实木复合地板双反案“产业损失”的初裁结果是裁定为中国输美多层实木复合地板对美产业造成损失。
2011年5月20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反倾销案”初裁结果具体公告是:
三家强制企业抽样调查——浙江裕华木业有限公司0%税率;浙江良友木业有限公司0%税率;三林集团10.88%税率。
其它应诉的74家企业为10.88%,未应诉企业惩罚税率为82.65%。
公告后又于2011年6月27日进行初裁结果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