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时间:2009-07-06
结束时间:2008-07-09
展会地址: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广州市阅江中路380号
参展范围:
附:2008中国(广州)国际地面铺装材料展览会展出范围:
*.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强化木地板、软木地板、竹地板;各种地板材料等;
*.手工、机制地毯及纺织地铺材料等;
*.地面石材、瓷砖等;
*.其它地面铺装材料;地面材料原料、配件、用品等。
主办单位: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支持单位(媒体):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承办单位:
广州博亚展览发展有限公司
市场前景(前言):
2008第十届中国(广州)国际建筑装饰博览会
招 展 函
展览日期: 2008年7月6日-9日
展览地点: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广州市阅江中路380号
批准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主办单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承办单位:广州博亚展览发展有限公司 参展联系:罗军平13711539231
目标规模: 参展企业:2300家;展出面积:18万㎡;展位:10000个
参展日期安排:
本届建博会将继续贯彻“为买家提供一个完整的采购平台,为参展商创造更多进入国际和国内分销市场机会”的办展理念,不断提高展会品质,不断向“全球最具影响力的建筑装饰行业盛会”的目标而迈进。在对第九届展会进行评估和分析的基础上,加大力度吸引国际知名卫浴品牌企业和国内卫浴品牌企业参展,增强五金、门/窗和玻璃类参展企业的专业性和品牌效应,继“2007中国(广州)国际地面
2008年7月6日-9日
技术讲座:
展出范围:(18个展厅)
1.卫浴/厨房展区:
整体浴室、浴缸类、淋浴类、座便器、台盆、浴室五金/配件类、卫浴镜、泳池设施、热水器、取暖器、浴室柜、橱柜、厨房灶具、洗物槽、拖把池、厨房挂件、间隔等;
2. 建筑装饰五金展区:
建筑五金、装饰五金(锁、拉手)、铁艺制品、五金配件、五金工具、五金模具、五金铸造等;
3. 自动门及门控五金展区:
各类自动门、门控五金系统及配件、门禁电子系统等;
4.门、窗展区:
木门、塑钢/铝合金/钢门、窗等;
5. 玻璃展区:
建筑/装饰玻璃、艺术玻璃、玻璃制品等;
6. 天花、幕墙、墙纸及室内装饰展区:
天花,墙纸,铝板/铅板/点式/单元/金属幕墙、幕墙配件及加工设备,阳光板、石膏制品、钢结构等;
7. 涂料、化学建材展区:
墙面/防水/地坪涂料、涂料助剂、涂料包装材料;干粉砂浆;粘合剂、外加剂、助剂、建筑胶、胶带、填缝剂、防锈材料、建筑防水材料、防水添加剂、防渗漏材料、防水技术及相关设备;涂刷用具等;
8. 陶瓷、石材展区:
陶瓷、石料(花岗岩、大理石、板岩、砂岩、石英石、卵石、人造石等)、石雕及石制品、异型石材、石材生产设备、园艺文化石等;
9. 楼梯展区:
木楼梯、其它楼梯及相关配件等.
附:2008中国(广州)国际地面铺装材料展览会展出范围:
*.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强化木地板、软木地板、竹地板;各种地板材料等;
*.手工、机制地毯及纺织地铺材料等;
*.地面石材、瓷砖等;
*.其它地面铺装材料;地面材料原料、配件、用品等。
展品运输及存储:
展位费用
标 准 展 位:RMB 8,300.00/个。
空 地:RMB 900/平方米。
1. 标准展位:每个规格为3米×3米;
基本配置包括:1条中英文楣板,3面围板,2张折椅,1张洽谈桌, 2支光管, 1 个220伏特插座(限750瓦非照明用电)
2. 空地:36平方米起租;不提供任何配置;空地价格己含施工管理费。
(说明:电箱租用及押金、电费、展具增租、应参展商提出的服务所产生的费用、清场押金等,需由参展商或特装公司支付。)
优惠项目
优惠标准:
标准展位8个以上空地72平方米以上 送门票背面彩色广告1000-2000份;
标准展位8-9个空地72-81平方米以上 送《会刊》内面彩色广告一版;
标准展位10个以上空地90平方米以上 送《会刊》内面彩色广告二版。
(说明:门票尺寸为210mmX90mm;会刊尺寸为142mmX210mm;彩色胶印(四色)广告所用彩色分色片必须于2008年4月30日前邮
寄至承办单位)
其他说明:
会刊广告
价格(人民币RMB):
封底 35000; 封二 25000; 封三 15000; 跨版内页 16000; 全版内页 8000 。
注:
会刊尺寸为142mm X210mm,所需彩色分色片由参展商自行提供给承办单位;
会刊广告所用彩色分色片将不予退还,敬请备份留底,所有广告费用必须连同申请书一并交付承办单位;
会刊广告所用彩色分色片必须于2008年4月30日前邮寄至承办单位。
参展程序
1、参展企业确定参展面积,填妥参展申请表/回执,经办人签名盖公章,将参展申请表/回执传真或邮寄到 承办单位;
2、承办单位根据参展申请表/回执,经审核后予以盖章确认或签发展位确认表;
3、双方签定参展回执或展位确认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50%的展位费作为订金;否则,承办单位将不予保留;展位费余款须在展览会开幕前60天,支付予承办单位;否则,承办单位有权调动和处理该展位;
4、参展企业在确认参展后,非经承办单位同意,不得撤消参展申请或申请面积,否则已交订金概不退还,承 办单位保留调整或处理展位的权利。
展位安排原则及参展说明
1. 先订先得,以及大展位和老客户优先安排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安排。
2. 未经承办单位同意,参展商不得转让其展位。
3. 严禁假冒伪劣产品参展和参展商品的侵权行为。
4. 参展商品与博览会展出范围不符,承办单位有权禁止展示且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服务项目
1.协助服务项目(费用由参展商自理): 展品运输;享受指定酒店优惠服务;委托展位装修承建商;雇请翻译、服务人员;租用额外展具、安排技术交流会;申请展位用电;刊登会刊广告、参观券广告等。
2.免费服务项目: 组织邀请专业观众;提供《参展商手册》;提供《展讯》;相关卡、证;在会刊中刊登企业名录;展场清洁等。
联络方式: 广州博亚展览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周门北路40号(荔湾科工贸园)东梯2楼全层 邮编:510170
电话:86-20-61271627传真:86-20-61271666
联系人:罗军平 13711539231
E-mail: boyaljp@126.com